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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指制定和执行刑事诉讼法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是围绕一定的目的而制定和实施的,但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的,则不多见。在各国立法例上有资料可查的,只有日本刑事诉讼法采取这种做法。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本法以在刑事案件上,于维护公共福利与保障基本人权的同时,明确案件事实真相,准确而迅速地适用刑罚法令为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也采取了这种立法模式。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有三个方面:

 

  • 一是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 二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 三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1.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是刑事实体法,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刑法的正确适用,有赖于科学的刑事诉讼程序。
    只有依照科学的刑事诉讼程序,才能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人,刑法的适用才有可能具备事实根据和适用对象。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律规范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是实现刑法的惟一途径和保障。
      在人类法律发展史上,刑事诉讼是作为私刑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它反对通过私人报复的方法解决问题,把处理刑事案件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我国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更应该担负起此重任,把实现刑法的规定作为其首要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否定私设公堂和滥用私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而且规定了一系列的诉讼制度和具体诉讼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可以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使刑法的适用具备可靠的事实基础。

      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制定和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需要。只要有犯罪存在,就必然要有追究犯罪和处罚犯罪的刑事诉讼活动,而在法治国家中,刑事诉讼作为一种国家活动并不是人们随心所欲,任意而为的,必须有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机关职权的规定,强制措施的规定,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的规定,以及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都为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乃至最终惩罚犯罪分子提供了保障。

      保护人民和惩罚犯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追究和惩罚犯罪的结果,也就实现了保护人民的根本目的。刑事诉讼的功能之一,就是要恢复被犯罪破坏的法律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 保护人民实际上也包含了保障人权的基本思想。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内涵丰富,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保护一般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指通过打击犯罪来防止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犯罪的侵犯;
  • (2)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不能冤枉好人;
  • (3)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4)使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处理,即做到程序合法、事实可靠,量刑适当。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是制定和实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同前两个目的相比,这个目的处在更深的层次,它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是为维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类型的刑事诉讼法,必然要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作为终极目的。犯罪是一种“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

      刑事诉讼法就是要通过其规范的刑事诉讼活动对犯罪给予否定性评价,并通过这种评价树立起人们行为的正确标准,从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才能得到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才能得到维护。